*ST弘高(002504)(SZ002504,股价0.57元,市值5.85亿元,以下简称弘高创意)5月31日晚间披露,公司有一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额为600万元。
《》记者注意到,按照上市公司所称,这笔借款起初的利率为月息10%,借款期限为1年。月息10%是什么概念?换算下来,该笔借款的年化利率高达120%。不过,离奇的是,在签署借款合同1个月后,上述借款的年化利率又变更为10%。现如今,这笔尚未归还的借款更是成为上市公司申请预重整的重要理由之一。
突然冒出的逾期借款
【资料图】
据上市公司披露,2019年1月17日,公司与MICHELLE SI YU KWOK(以下简称MICHELLE)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人弘高创意向出借人MICHELLE借款600万元,借款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18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0%,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当在 3 日内将全部借款一次性支付给出借人。按照上市公司所称,这笔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借款签订后的第二年(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发文指出,民间借贷利率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今年5月22日公布的1年期LPR为3.65%。以这个数据乘以4倍就可以看出,120%的年化利率实在有些惊人。
不过,MICHELLE并未能拿到上述超高额利息。
《借款合同》签署次日,MICHELLE向上市公司支付了600万元。但到了2019年2月17日,借款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合同》,确认上述借款的利率为年化10%,利息计算基数为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1月18日。
与此同时,出借人MICHELLE免除借款人部分利息,免除期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9月18日;如借款到期未能还款,债务逾期期间按照借款利率标准计收逾期利息。
也就是说,MICHELLE不仅没有拿到高额的利息收入,还白白损失了1年多的利息。如此奇怪的交易,实在令人不解。对于MICHELLE的身份,弘高创意的公告并未做过多介绍,公司称此人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等没有关联关系。
现如今,上述借款期限已过,但弘高创意并未偿还借款。截至今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向MICHELLE偿还利息(含逾期利息)160万元。
因不能清偿债务申请预重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600万元借款更是成为弘高创意申请预重整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前,公司于5月22日公告称,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因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公司拟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弘高创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亿元。公司净资产为负源于其业绩持续亏损。《》记者梳理发现,自2017年以来,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已经连续6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超过14亿元。
从公开资料来看,弘高创意资不抵债是很明确的。不过,公司所称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法,却引起了深交所的疑虑。深交所认为,公司近年未披露过发生重大债务违约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有关情况。因此,其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公告中披露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及真实性,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预重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理合规。
而上市公司随即披露了上述600万元的早期借款。公司还称,该借款当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无需经董事会审议,“有《借款合同》及《<借款合同>补充合同》、债权人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还款记录等资料作为佐证,该笔债务具有真实性。”
回头来看,弘高创意在2019年初向MICHELLE借超高额利率借款的操作有些奇怪。截至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3亿元。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除了被冻结的3505.75万元和15万元履约保函保证金外,其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48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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