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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因学生打架引起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6月,在校学生武某与侯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武某打了侯某一巴掌,侯某将武某按倒对武某进行殴打。后武某被先后送到亳州宝璋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武某伤情为轻伤二级。事发后,双方家长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武某将侯某及其监护人、所在学校和学校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
该案件经利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最终判决武某、侯某所在学校对武某的损害后果承担60%的责任,即7345.6元,该笔赔偿款由学校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侯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3672.8元,该笔赔偿款由侯某监护人承担;剩余10%的责任由武某自行承担。
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学生家长进行了多方面的家庭普法教育,引导其作为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教育孩子冷静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切记冲动斗殴。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安全与文明携手,健康与美丽同行。近年来,校园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良好秩序,面对校园暴力频发的情况,利辛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教育劝导、温情感化、宣传预防等方式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利辛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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