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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发布《关于李某龙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理通报》,对该区2023年上半年入伍新兵李某龙在入伍后拒服兵役的情况及惩处情况进行通报。因拒服兵役,李某龙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共计受到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个人户籍“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被撤销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一次性经济处罚22500元等8项惩戒。(《扬子晚报》)
我国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都有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云南省昆明市“00后”李某龙在入伍怕苦怕累拒服兵役,最终被当了一名“逃兵”,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共计受到8项惩戒。笔者认为,拒服兵役当“逃兵”,逃不掉联合惩戒。此事件是一堂法治教育课,警示广大适龄青年不要以身试法。
服兵役是适龄青年的法定义务,具有一定强制性,除身体缺陷、政审不合格等特殊原因外,任何人都不得拒绝和逃避这项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一部分适龄青年娇生惯养,不愿意去部队锻炼,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的家庭,少数家长也不愿意送孩子去当兵受苦。对此,政府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拒服兵役者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严肃追究“逃兵”的法律责任,具有警示教育作用。
一般情况下,通过体验、政审等环节,应征入伍服役后,绝大多数适龄青年还是能坚持下来的,不会轻易当逃兵。而昆明市“00后”李某龙进入部队后,先后3次以无法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向新训单位提交退出现役申请,经多次教育引导未果。其在知晓拒服兵役责任后果的前提下,仍坚持拒绝履行服兵役义务,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经当地人武部、部队及李某龙家属反复做工作,李某龙仍固执己见拒服兵役,最终部队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怕苦怕累拒服兵役当“逃兵”,不仅是自身国防意识和责任担当缺失,造成了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也违反了国家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相关规定。李某龙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共受8项惩戒:被撤销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一次性经济处罚22500元,个人户籍“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等。可以说,其今后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将处处受限制,一辈子都生活在“逃兵”的阴影中,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巨大代价,纯属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枉。
“既然来当兵,就知责任大”,军歌《说句心里话》,唱出了当兵的责任。服兵役是光荣而神圣的义务,广大适龄青年当引以为戒,不应当也不能拒绝和逃避服兵役。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国防法、兵役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青年的国防意识和责任担当,号召和鼓励适龄青年积极投身军营;另一方面,完善相关联合惩戒制度,堵住各种拒服兵役行为的“漏洞”,并加大惩戒力度,提高拒服兵役者的违法成本,对拒服兵役者依法予以严惩,从而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此外,建立健全现役和退役军人的保障制度,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给退役军人一些优惠福利或生活补助等,大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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